云時代版權保護面臨嚴重挑戰 |
發布時間: 2012/8/23 11:58:56 |
“140個字能編出一個很雋永、含蓄,很有意義的笑話,可能在一小時內轉發100萬次,微博有沒有版權?是不是該保護,怎么保護?”
“當我家的PC也是一個存儲器,我做的東西放到云上的時候,愛爾蘭、南非、冰島的人下載,我怎么保護?” 全國人大常委會原副委員長許嘉璐在日前召開的2011年中國版權年會論壇上提的問題,也是眾多網友關心的話題。 云計算,是一種基于互聯網的計算方式,通過這種方式,共享的軟硬件資源和信息可以按需提供給計算機和其他設備。 云計算的出現,使得版權保護的緊迫性更加凸顯出來。時代的腳步已經跨到了微博和云端,數字環境下版權保護面臨著哪些挑戰,該如何應對呢? ———— 挑 戰 ———— 侵權盜版越來越多元化 “僅以云計算中的云存儲服務為例,云存儲也被一些公司稱為網絡硬盤。網絡硬盤其實不光是提供網絡空間,更是內容的共享,而內容共享的背后就會產生版權問題。”中國新聞出版研究院副院長張立認為,傳統的出版業是封裝型的產品,但到了互聯網上,內容和介質分離了,內容可以脫離介質在互聯網上流轉、分享、閱讀,因此云時代對于版權保護提出了更高的挑戰。 “云計算就像把計算能力變成水一樣的公共服務,讓自來水接入每個使用者家里,按需使用,新技術的發展也帶來了媒體多元化、終端多元化的新趨勢。”中文在線董事長兼總裁童之磊認為,一方面從市場角度來看,需要數字出版提供更多的優質作品;另一方面,對于作品的版權保護也更加困難。 “在云計算時代,點對點的傳播,終端與終端的傳播,都會形成新的侵權盜版方式,侵權越來越多元化,涉及到了有線、無線、手持閱讀終端等多種渠道。” 他認為,云計算時代,數字內容具有傳播速度快、覆蓋范圍廣、盜版成本低等特點,都對數字出版形成了巨大的挑戰。 作為中國版權協會反盜版委員會主任,童之磊告訴記者,反盜版委員會一年就接到上千起投訴,并且這一數字呈逐年增長趨勢。 來自最高人民法院的最新數據顯示,今年1到10月,全國法院新收知識產權一審民事案件達到52708件,同比增長42.2%。涉文化領域案件數量大幅增長,著作權案件約占知識產權全部案件的60%。 侵權方式從“有形”到“無形” “過去的盜版是需要專業設備的,比如盜版一本書要有印刷廠,做盜版光盤也需要一個生產線,但是現在,數字盜版只需要用鼠標復制、粘貼就完成了。” 童之磊表示,網絡時代的侵權方式可謂“零成本、快速度。” 不僅如此,在傳統環境下,如果公司要用一張盜版的計算機光盤,首先要買一張光盤,把軟件安裝到硬盤里使用。把軟件從光盤中復制到硬盤中,商業使用盜版軟件被認定是一個侵權行為。 “但是云計算出現以后,軟件的使用方式產生變化,用戶只需要在線調用云端軟件就可以安裝,不再需要硬盤上有形的復制。”華東政法大學教授王遷認為,云計算使最終用戶的責任問題更加凸顯出來,能不能追蹤用戶通過云端使用盜版軟件的行為,是需要法學界探討的。 維權取證越來越難 一個卡通畫制作者,突然發現自己的卡通畫被別人瘋狂復制,用在工藝品上銷量非常好。當他站出來對這個在網絡環境下創作的作品進行維權時,卻發現無法證明自己是原創。 “維權必須拿出作品的底稿或者原件作為證據,但要證明是權利人,在網絡環境下變得非常困難。”北京市偉博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李偉民借此案例分析說,在網絡環境下侵權行為變得非常容易,人對作品的控制力大為降低。同時,原來傳統的版權侵權情況下,權利人和使用人、傳播者比較單一,但在數字化時代,運營商、軟件商、硬件供應商等都參與了出版,權利人變成了一個復合的概念。“那么誰是受害者?誰站出來維權呢?” 此外,他認為云計算加大了取證的難度。“我們在個別案件中,花十幾萬甚至二十幾萬去購買別人的侵權產品,買過來后委托相關專家進行技術分析。在云計算情況下更復雜,可能還涉及到技術問題,取證太難,況且成本太大,很多人就可能選擇放棄,不愿意維權。” ———— 建 議 ———— 設立技術加密系統 “與傳統作品傳播方式不同,云時代各種各樣的作品都在云端,就是在服務器當中。這些內容的提供者,怎樣才能從中獲得回報?”王遷說,在云計算時代應當設立技術保護措施。比如,用戶想從“云端”調用內容在線欣賞或閱讀,應當輸入用戶名和密碼,而這個用戶名和密碼是需要付費購買的。 此外,他談到,在這方面還需要進一步加強立法,即不允許他人隨意破解云端保護內容,也不允許提供破解工具或措施。 張立建議就像傳統的商品有條碼,數字產品要建立作品唯一標識符。“如果覺得作品被侵權了,只要進入這個系統和授權信息去比對,就可以做反盜版追蹤。通過這種機制保護作品免遭盜版侵權的傷害。” 引入懲罰性賠償 如何建立暢通的授權渠道,建立著作權人與使用者、傳播者之間的利益平衡,遏制侵權盜版現象是數字環境下版權保護面臨的最大挑戰。在多方呼吁下,著作權法第三次修訂工作于今年7月啟動。 “讓著作權本身成為一件更有價值的財產。”談到著作權法的修改,童之磊建議一方面要通過提高稿酬標準等方法,讓作者獲得更高的收益,鼓勵權利人進行創作,另一方面打擊侵權要引入懲罰性賠償。 “現在的侵權賠償是填平原則,即偷一罰一,這樣無法達到法律對盜版侵權的震懾作用。”據一位從業人士透露,只有萬分之一的盜版作品可能會作出賠償,“這樣的機制下,從經濟角度看盜版似乎更劃算。” “盜版也是偷盜,要偷一罰十。”童之磊建議,加大對盜版侵權的懲罰性賠償力度。 堅持利益平衡原則 “云計算就是要用計算機網絡技術把那些存儲資源集中起來,用最便宜、最便捷的方法各取所需地使用。”原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庭長蔣志培認為,版權需要保護,同時也要合理使用,版權保護不是窒息信息。 新聞出版總署法規司司長王自強表示,新技術對作品的創作、傳播和使用方式帶來革命性的變化,但技術的發展并沒有顛覆版權保護的基本原則,即創作產生權利,使用他人權利就要經過許可。 他也同樣談到,著作權法修改要堅持利益平衡原則,要考慮到權利人、使用者和廣大消費者利益,要保證信息傳播、技術發展的需要和對權利人的尊重。 連線 “先授權后傳播”是產業發展的根基 本報記者:我國數字出版在未來的文化產業中會扮演什么角色? 童之磊(中文在線董事長兼總裁):我們看一下數字出版過去幾年的發展,在2002年數字出版的規模是15.9億,而2010年產業規模超過了1000億。這是什么概念呢?也就是數字出版的產值規模已經和紙質書出版業的產值規模并駕齊驅,準確來說還略有勝出。在過去不到10年的時間,年增長速度超過了50%。按照這樣的發展速度,“十二五”末數字出版會占到整個出版產業的25%左右。 在法蘭克福書展上,有調研數據顯示,50%的出版人認為在2018年數字內容銷售額將首次超過紙質內容。而我國的規劃是在2020年以前數字出版占到整個出版業的半壁江山以上。 十七屆六中全會上提出推進文化科技創新,加快發展文化創意、數字出版、移動多媒體、動漫游戲等新興產業。數字出版已經作為和文化創意、動漫游戲并列的新興產業。我相信數字出版將迎來一個新的高潮。 本報記者:與數字出版的蓬勃發展相比,版權保護是否到位? 童之磊:從目前使用情況來看,在國內1417個電子圖書網站中,原創網站僅占4.3%,總數高達1356個的轉載網站大部分沒有經過作者或出版社的授權。而且這4.3%還沒有進行嚴格的版權區分,無法確認每一部作品是否真正有版權。 從這一數字看出,版權保護隱現數字出版短板:一方面是授權的通道非常不暢,大量的優質作品無法推薦到廣泛數字化的渠道當中;另外一方面,對于作者來講,盜版的挑戰很大。 在這樣的數字出版時代怎么樣有效地推進版權保護?我們提出了六個字的理念,先授權后傳播,就是在傳播以前要得到合法授權。必須要兩手都要硬,第一手叫合法授權,真正幫助作者把作品傳播到讀者手中,通過全媒體出版模式使作者的版權價值最大化。第二,堅決反對盜版,維護著作權人的權益。 本報記者:那么,從國家層面如何建立合理的機制實現多元化授權和版權價值的實現? 童之磊:一是運用行政手段搭建平臺。建議國家建立版權管理平臺,為出版機構、數字媒體提供作品版權信息、著作權人信息及授權信息。通過多元化合法授權,把好作品推薦到消費者手中,并使作者的版權價值真正實現。其次是市場化機制推動版權實現價值,國家在稅收、人才等方面出臺相關產業扶持政策,支持正版廠商、數字媒體推動版權價值的實現。 ■相關新聞 最高法:推動文化大發展要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審判職能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20日通報了《關于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審判職能作用 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和促進經濟自主協調發展若干問題的意見》。 最高法有關負責人在接受新華社采訪時說,在新興產業領域,知識產權司法裁判往往起到確立業界經營者的重要行為標準和發展導向的作用,進而影響到整個產業的發展方向。意見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要切實增強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堅持能動司法,大力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最高人民法院在分析研判我國知識產權保護階段性特征、國內外需求、法律裁量空間、價值和效果取向以及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首次提出“加強保護、分門別類、寬嚴適度”的知識產權司法政策,標志著人民法院對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政策、理念的認識和把握達到了一個新階段和新高度。 意見進一步明確了網絡環境下的著作權侵權判定規則,提出要準確把握權利人、網絡服務提供者和社會公眾之間的利益平衡,既要加強網絡環境下著作權保護,又要注意促進信息網絡技術創新和商業模式發展,確保社會公眾利益。 此外,本著傳承與創新、保護和利用并重的原則,根據現有法律和立法精神,意見首次提出了針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司法保護政策,積極保護民間文學藝術、傳統知識、遺傳資源等非物質文化遺產,公平合理地協調和平衡在發掘、整理、傳承、保護、開發和利用過程中各方主體的利益關系;堅持來源披露原則,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應以適當方式說明信息來源等。這一司法保護政策和標準,將對加強和探索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法律保護,促進我國豐富的文化資源轉化為強大的文化競爭力發揮重要作用。 據悉,今年1月到10月,全國法院新收知識產權一審民事案件首次突破5萬件,達到52708件。10年來,我國知識產權案件數量猛增,且增速呈加快趨勢。全國法院新收知識產權一審民事案件的數量從2001年的5265件持續上升到2010年的42931件,案件數量翻了三番,年均增長超過26%。 本文出自:億恩科技【www.sunshares.net】 |